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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大连中考招生政策,七大变化需注意!(5)

2013-03-29 00:16:59大连中考网编辑


  2013大连中考招生政策:变化五调整艺术、科技类特长学生录取降分政策

   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报考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20 分,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报考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50分,依据升学总分从高 到低按择校生择优录取;报考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重点、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公费线下最多可降70分,依据升学 总分从高到低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计划单独设置、单独录取。

  原文件规定:市内普通高中按市 教育局审批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招收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报考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在其所 申报的学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依据考生中考升学总分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报考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在择校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20分, 依据考生中考升学总分按择校生择优录取。报考一般高中,在其所申报学校择校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50分,依据考生中考升学总分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调整理由:一是2012年因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比例由30%降至16.67%,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较之往年偏高很多,与往年相比,艺术、科技类特长生 在重点、省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择校录取批次提高至少10分以上,导致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录取不能完成计划。二是未来三年重点、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招生比 例还将继续减少,需要制定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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