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大连重点高中招收指标生计划及分配办法(2)
2012-06-20 14:05:26中考网编辑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生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操作程序,保证招生政策、办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实行阳光招生。
2、向考生及家长公布以下信息: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以及指标分配数;各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以及分得的指标生数;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生数。
3、指标到校分配进行电脑派位时,各区教育局必须邀请各个初中学校的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高中学校代表以及监察部门、公证人员监督操作的全过程。操作人员要从参会的代表中随机产生。
4、派位产生的指标到校结果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学校学生和家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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