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郡梅溪湖中学直升生推荐录取方案
2018.4.25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长沙市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8〕44号)及《2018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直升生实施办法》(长教通〔2018〕44号附件2)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在九年级推荐表现优秀、发展全面、学科成绩突出的应届毕业生,分别免试直升长郡中学和长郡梅溪湖中学高中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直升生资格
在长郡梅溪湖中学初中部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学生,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者:
1.就读三年中未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2.就读三年中每学期体育测试成绩均达良好及以上标准;
3.就读三年中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有主动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4.符合以上三条且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年级前列。
综合成绩=A1+A2+B1+B2+C+D+E,其中:
A1:初一上期期末总分的10%
A2:初一下期期末总分的10%
B1:初二上期期末总分的10%
B2:初二下期期末总分的10%
C:初三上学期集团联评联考的两次(期中期终)考试各占20%、20%
D:初三下学期集团联评联考占20%
E:所有优惠加分累积分。
三、指标分配
在我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分别按3%、5%的比例直升长郡中学、长郡梅溪湖中学(直升生人数最终以市教育局文件批复为准)。
四、推荐录取程序
1.4月19日将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4月25日,计算成绩并排队,审查资格。按1:3的比例公布文化成绩入围名单。
2.4月27日,入围的学生自行申报并上交优惠加分等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登记核查优惠加分。
3.4月28日,根据学生志愿并按学业综合成绩排队,从高到低确定直升生拟定名单。
4.5月2日-4日,学校在校内公示直升生拟定名单。
5.5月5日,学校汇总《2018年长沙市直升生资格审查表》及《2018年长沙市城区直升生汇总名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