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雅礼实验学校直升生选拔资格(2)
3、奖励加分内容=A+B+C+D
A:综合素质评优加分
①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或同等奖励)称号的每次加3分(2016年是8分,加分大幅度下降);
②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或同等奖励)称号的每次加1分(2016年是4分,加分大幅度下降);
③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同等称号的包括优秀班长、优秀团干、优秀团支书、中队长)、优秀团员称号的每次加0.5分;
④获校级单项(学习、体育、文娱、劳动)积极分子、优秀少先队员、小组长、课代表、纪检员、督察员、志愿者的每次加0.2分(2016年是0.3分);
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度中同一获奖类别多次获奖只计最高一次,不同学年度可累计加分。
B、学科竞赛获奖加分
①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举办或认可的高中数学、信息学竞赛。获得高中数学联赛二等奖及以上成绩无条件直升或加60分,获得高中数学联赛三等奖加10分。获得信息学联赛提高组一等奖及以上成绩无条件直升,获得信息学联赛提高组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不加分、参加普及组信息学竞赛获省一等奖的奖励加2分,其他奖项不加分。(2017新增)
②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举办或认可的高中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成绩达到省队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无条件直升。获得高中联赛(信息学提高组)的省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不加分。
③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数(“学用杯”)、理(长沙市初中应用物理知识竞赛)、化(初中化学读书能力大赛)、生等学科竞赛,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加分5分、3分、2分,获市级一等奖的奖励加分2分。
④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举办或认可的语文(能力)、英语(能力)竞赛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加分2分、1分、0.5分。获省一等奖的奖励加分0.5分。(英语能力大赛取全能奖)
三年中同一人同一学科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
C、艺体竞赛获奖加分
(1)艺术竞赛
①获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相关项目(绘画、书法、摄影、独唱、独奏、独舞)比赛一等奖的奖励加分0.5分。
②参加全国中学生艺术展演的每人奖励加分2分,获省中学生艺术展演集体项目一等奖的个人可奖励加1分。获市中学生艺术展演、班级合唱(合奏)比赛集体项目一等奖的个人可获奖励加0.5分,并可与三独比赛优惠分累加。
同一学生在三年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计最高一次。
(2)体育竞赛
①在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参与的体育比赛中,获得省级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奖励加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
②获得市级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加分3分、2分、1分。
③获得集体项目奖的按50%计算优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