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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雅中学直升雅礼中心实施方案(2)

2016-05-06 17:19:36张飞飞老师


  2、确定依据

  在我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违纪处分记录。比较分数由考试成绩成绩及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

  (1)考试成绩(100分)

  初一、初二四个学期期末总成绩占30%,初三年级上学期期中、期末、下学期入学考试及期中考试总成绩占40%,生地会考总成绩单独占10%,联考成绩单独占20%计算。推荐学生考试成绩须列具推荐资格学生总数的前200名。

  (2)加分项目(每学年最高加分10分,计入对应学年考试成绩按相应比例计算)

  ①竞赛加分

  由学校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信息学学科竞赛获国家级金奖(一等奖)10分,二等奖(银奖)7分,三等奖(铜奖)5分;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区级一等奖1分。

  由学校组织的政治、历史、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学科竞赛获获国家级金奖(一等奖)5分,二等奖(银奖)4分,三等奖(铜奖)3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区级一等奖0.5分。

  ②综合素质奖励加分:市三好、市优干(或同等奖励,如星城之星)加5分,区三好、区优干(或同等奖励,如星城之星)加3分,三年有两次或两次以上评为校三好、校优干(或同等奖励,如北雅之星)加1分。

  说明:竞赛加分,综合素质奖励项内加分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累计加分;项间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其他特殊贡献的学生由领导小组讨论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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