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市城区初中升高中外地回长生、往届生报名须知(2)
五、学业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总分150分)、数学(总分120分)、英语(总分120分。其中英语听力部分20分)、文科综合(总分200分)、理科综合(总分200分)。其中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内容为物理、化学。
2.文科综合实行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相关资料进入考场,其它各科实行闭卷考试。
3.学科考试试卷均采用网上阅卷的要求制卷。学生应带好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垫板、圆规、三角板、直尺、橡皮及削笔刀等参加考试。除参加开卷考试科目可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外,其他考试科目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稿纸、通讯工具、计算器、计算尺以及其它电子用具。
4.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提前考试科目。初三书面考试成绩和提前科目均以A、B、C、D、E五个等级形式呈现,提前考试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初二地理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和初中体育最终成绩(60分)组成。体育测试相关内容请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公告公示”栏中查看《关于做好2016年长沙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长教通〔2016〕28号),或登录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http://www.csedu.gov.cn/zz/index.html)查看。
5.考试时间
6.考生于6月7日—8日到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领取准考证及考点安排,于6月15日下午4:30以后凭准考证到考点熟悉考场。
六、综合素质评定
1.需提交的原始材料。考生需参照《长沙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长教通〔2016〕26号)中附件4《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证材料格式标准》(详见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要求,提呈初中每期期终评语的原始证据以及初中三年校级(含)以上的各种奖励和处分等原始证据,以供查验,并交全套复印件一份。提醒各位考生,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一起,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种资料务必在中招办规定的时间5月3日—5月6日内提交齐全,以免影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2.参加语文口语、理科实验、英语人机对话和艺术考查测试。理科实验测试内容已于3月30日在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公布。测试办法请登录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查看具体实施细则。
3.语文口语、理科实验、英语人机对话、艺术考查测试和体育中考测试,定于6月19日在长沙市实验中学进行(芙蓉区火星镇古汉路1号)。
七、复习资料
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一并领取《2016长沙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试说明(九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