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高中招收对口直升生实施办法
长沙中考网讯: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中招生多元化的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整体提高城区中学的办学水平,根据《长沙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城区中学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口直升生资格
1.微机派位到被帮扶学校且在该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委托管理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指标分配
1.对口帮扶类学校指标。市教育局中招办对开展对口帮扶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公费对口直升生计划,受援学校的对口直升生指标数为微机派位且在该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10%。
2.委托管理类学校指标。委托管理学校在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3%—5%对口直升托管的省级示范性中学。
四、推荐录取程序
(一)计划下达
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受援初级中学和委托管理学校符合资格的毕业生人数,下达其对口帮扶和委托管理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对口直升生的计划。
(二)宣传发动
各受援学校于4月底召开毕业生及家长大会,宣讲对口直升生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公布本校的对口直升生指标数。
(三)综合测评
各校根据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确定对口直升生拟定名单。
(四)张榜公示
各校于5月2日—5月4日三天在校内公示对口直升生拟定名单。
(五)志愿填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5月5日下发《长沙市2015年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学生及家长于5月6日-5月7日填写《资格审查表》,5月8日上午10点前上交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