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中考加大综合素质评价权重
2014-04-16 22:09:31贾小骏
重庆中考网讯:重庆市今年继续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中的权重。一是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公民素养、道德品质达到“合格”,其他四个维度达到“A”等的学生加10分。
市教委发布有关201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及初中新生招生在6月20日以后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7月10日以后进行。同时,加大了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中的权重,指标到校生中用5%—10%比例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的学生。
中考分为考试和考查两部分。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获得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但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1.有三科(包括学校考试、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2.语文、数学两科均不及格者;3.综合素质评价有一项为“D”等或“不合格”者;4.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者;5.在学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
另外,有三种情况可以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或市民政部门证明;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委和市科协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科技模型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查看原帖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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