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空飞班(2)
招生学校:
重庆市实验中学(原巴县中学)
招生名额:
重庆籍初中应届毕业生(男生)40名
选拔条件:
年龄:13至16周岁间
身体条件:身高在162-178厘米、体重45公斤以上、体型匀称、无文身和刺字、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学业成绩:初三各科成绩达良好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B等及以上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立志献身空军飞行事业。
报考程序:
1)填写《重庆市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报名表》,经就读学校同意并报当地区县教委中招办审核后,于2012年5月5日(星期六)前报送重庆市实验中学校(报名表可快递或传真报送,也可提前经电话预约报名后,体检当日递交报名表)。
2)5月5日,在重庆市实验中学科技馆参加由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统一组织的身体和心理品质初检,初检合格后参加复检。
3)5月6日,在重庆市实验中学参加政治审查和文化测试,文化测试内容范围以市教委公布的中招考试说明为准。(若有变化,以基地学校的通知时间为准)。
录取办法:
5月中旬,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单独划线、提前择优录取。录取结果报市教委审批后,将及时送达相关区县教委,告知学生本人和就读学校,同时报送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备案。
已被录取的学生,只须回原就读学校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以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已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区县教委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和市教委组织的全市联招考试。
课程管理及相关待遇
被录取的空军预备班飞行学员全部编入重庆市实验中学(原重庆市巴县中学),与高一各班级同步进行教育,学籍管理和师资配置与普高学生一致。除开齐开足普通高中规定课程外,增设心理品质和体能训练课程。建立预备班学员专项档案,定期检查身体,及时矫治疾病。
严格执行重庆市全日制重点中学统招生收费标准,凡被录取者,按重庆市实验中学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生的缴费标准收费,享有重庆市实验中学普通高中学生同等待遇。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减免或补助。
毕业去向
学生高中毕业时参加空飞体检合格,可在高考提前批自愿填报空军航空大学或其他军队院校,并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也可自愿填报其他各级各类高校(包括民航飞行学院)。报考市属公安(警察)院校时免予面试和体能测试。
为进一步加快培养空军精英飞行人才,目前,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已分别组建了空军飞行员班和飞行国防生班,高考录取分数线比统招录取分数低60分左右。
注意事项
中学集体组织或学生自行前往重庆市实验中学(重庆市巴县中学)进行身体检查和文化测试。
体检报到时,须出示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交近期一寸免冠近期登记照2张,交纳体检初检费30元。进入复检,交纳复检费50元。
食宿及交通费由考生自理。
重庆市实验中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黄溪口18号;
咨询电话:66232381、66239113、66222304;
网址:http://www.cqssy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