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教育局关于全日制中小学教学时间的安排
成都中考网2013年9月24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单位):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2014学年全日制中小学教学时间作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全日制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年时间安排
全日制中学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定于2013年8月31日、9月1日办理入学手续,进行入学教育,9月2日正式行课。2014年1月17日结束,1月18日开始放寒假,共计教学19周;第二学期定于2014年2月16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17日正式行课,7月9日结束,7月10日开始放暑假,共计教学20周。
全日制中学全年共52周,其中教学时间39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初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再增加2周)。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劳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2周;高三年级上课22周,复习考试11周,劳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2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上课时间为35周,复习考试为2周,机动时间为2周(由学校根据专业情况自行安排实习或见习)。各学校不得随意更改教学时间安排,均严格按照统一的时间安排组织教学。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在正式放假前一周内安排。农村中学可根据农事特点,在学校机动的2周时间内安排农忙假,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与劳
动技术教育机动时间等统筹安排。`
二、全日制小学学年时间安排
全日制小学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和放假,第二学期的开学时间与全日制中学相同,第二学期于2014年6月27日结束,6月28日正式放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本教学时间安排意见,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开学和放假时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课程计划和规范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集体补课;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提前结束课程。学校的课程表要向家长和社会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程开设情况适时有效监督,加强日常管理。
(二)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阶段劳动与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263号)要求,从2013年秋季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7、9年级设置劳动与技术课程门类,每周开设1课时,所需课时在7、9年级数学、英语课时中调剂安排。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川教〔2011〕64号)要求,从2012年秋季起,每年均从小学、初中、高中的起始年级按要求开设书法教育课。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从学生和学校的实际出发,安排好劳动与技术课、中华经典诵读教育活动课、书法课等课程的课时,做好《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与技术》、成都市国学经典诵读读本》、《书法》等进校园、进课堂工作。
(三)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春游、秋游等),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和安全工作,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科学安排节假日、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和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有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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