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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江中考与初中毕业考试工作通知

2012-05-02 14:44:29佚名

  关于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及初中毕业会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招委、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初中教育质量,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持续协调发 展,根据省招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及初中毕业会考(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市2012年中考工作,在市招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原则,由内江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初中毕业会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考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领导管理工作。

  “中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市教育督导室主任和市第二纪工委一名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基教科、职成科、法规科、体 卫科、局办公室、监审科、安保科、师范科、招办、教科所、教仪站等科(室)和单位负责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兼 任,副主任由教育督导室主任、基教科长、招办主任、教科所所长兼任,具体负责中考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区)的中考工作。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2.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进行综合素质评定,评定等级为C等及以上的学生。

  3.报考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即原指令性计划)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级须达B等及以上(综合素质的评定办法按内教基〔2005〕59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4月16日-18日

  (三)报名地点

  考生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报考。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社会考生须持学历和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四)上报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采集与报名号编排等有关要求,按照《内江市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及初中毕业会考考务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中考细则》)规定执行,各县(区)于4月28日前将复核无误的报名信息库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三、考试

  (一)组织形式

  从今年开始,初中毕业会考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可根据实际,采取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分开或合并组织的方式进行。采取分开考试的县(区),初中毕业会考的时间应与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统筹安排在5月份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设置

  1.初中毕业会考

  初中毕业会考属水平测试,其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水平的主要依据。初2012届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 史、生物、地理、体育及实验操作考试共11科,由县(区)教育局组织的毕业会考科目为除生物、地理、体育和实验操作外的其他科目。体育考试总分40 分和实验操作考试总分20 分,其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生物和地理学科的毕业会考安排在初二进行。会考成绩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文化考试学科80分及以上为优秀 (A),70~79分为良好(B),60~69分为合格(C),60分以下为不合格(D)。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级按相关要求确定。对综合素质考核和 各会考学科考试(含补考)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可颁发初中毕业证。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目的是为高一级学校招生提供依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及实验操作考试共11科,文化考试科目试题难度系数为6:3:1(考试说明详见附件三)。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的总分值为77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别按单科A卷总分100分的70%、B卷总分60分计入总分;物理按总分 100分的70%计入总分;化学、政治和历史分别按单科总分100分的60%计入总分;体育考试总分40 分;实验操作考试总分20 分;生物、地理均按2011年初二毕业会考成绩(单科总分100分)的35%计入总分(其单科成绩由市教育局在2011年初二毕业会考成绩库提取)。

  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招生成绩以中考成绩为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共7科,各科满分100分,总分值为7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B卷成绩以及实考、体考、生物、地理等学科的考分不计入。

  3.初2013级生物和地理毕业会考

  各科分别按会考成绩(单科总分100分)的一定比例计入2013年普通高中升学成绩,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3日下午与“中考”一并进行。社 会考生、因休学未参考的学生、市外转入的2012级应届考生,应参加2013级生物、地理学科毕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今年升学成绩。对已参加过2011 年内江市组织的初二生物、地理学科毕业考试的应届考生,不得参加2013级生物、地理学科毕业考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审核参考资格。

  4.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科负责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考试项目分三部分:台阶测试、立定跳远和握力体重指数。考试办法、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内江市二〇一二年高中阶段招生体育考试的通知》(内教体〔2012〕100号)文件规定执行。

  5.实验操作考试

  实验操作考试考物理、化学两科,由市教仪站负责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内教仪〔2012〕9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文考时间安排:6月11日-13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四)文化考试学科制卷和组考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分科制卷和考试,物理化学(简称“理化综合”)、政治历史(简称“政史综合”)、2013级生物 和地理(简称“13级生地综合”)等综合学科均采用先集中编排各科客观题、再分科编排主观题的制卷方式和同堂合考的组考方式。

  四、评卷、成绩发布及查询

  (一)评卷组织

  中考评卷由市招委统一领导,市教育局具体实施,采取网上阅卷方式。市教育局将另行制定中考评卷实施方案,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积极支持网上 评卷工作,应在考前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卷适应性练习,并按要求选派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师参与评卷(选派评卷教师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成绩发布及查询

  市教育局将考生成绩库和成绩通知单,统一发送到各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机构,待第一批新生录取后,由录取机构将考生《成绩通知单》和第一批 新生《录取通知书》通过各报名点逐级发放给考生本人。需电话查询考试成绩的考生,可拨打当地电信声讯电话:96789002+考试号或报名号。

  (三)查分要求

  对考试成绩存疑而需查分的考生,在收到成绩通知后,于6月29日前到所在报名点提交查分申请。市教育局于6月30日至7月1日统一组织查分。凡 涉及考生成绩有变动的,须经现场查分人员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查分人员不得泄露查分结果,查分结果由办考部门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

  五、招生录取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1.普高录取

  全市普高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三县的普高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两区的普高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和两区教育局成立的“联合招办”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划区域招生,三县考生只能报考本县内的普高学校,市直两区考生可报考其辖区内所有普高学校。

  各县(区)教育局和考生学校要加强指导和广泛宣传,让全体考生清楚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录取时既要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又要维护志愿的严肃性。按志愿一经审批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变更录取结果。

  2.录取程序

  可按公费生计划、择校生计划、补录计划安排三次录取。在录取公费生计划时,须优先安排定向招生计划的录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 通高中招生改革的通知》(川教函〔2012〕97号)要求, 各县(区)要及早将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以不低于招收公费生计划总数的50%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每所初中学校;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 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从2012年秋季起,以学校为单位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操过20%。

  各县(区)首次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各招生组织机构收到中考成绩的第二天进行,须于7月2日前结束,并于7月3日将普高录取库(库格式见附件二)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3.划定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市教育局根据考生人数、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市统一划定普高招生(含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与普通高中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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