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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中考改革变化(2)

2019-03-12 09:33:14网络来源


  3.成绩呈现与应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成绩呈现。等级成绩依据原始成绩划定,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外语卷面考试60分,听力和口语考试40分(与统考笔试分离,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含10分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或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体育与健康分值40分。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考试以等级成绩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合格才可毕业,凡考试不合格的,由各区按市级有关要求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计合格/不合格。

  (二)加强和改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进行管理、记录和评价,以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代表性、关键性事实为主要方式。评价结果以《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试行)》的形式呈现,设A、B、C、D四个等级。各校应按市区有关要求制定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报区教委备案后实施,评价结果最终由学校确认。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及等级经公示后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适当给予学生自主选择和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机会。

  1.统一招生

  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全科赋分的基础上,从12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中,确定8门按原始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6门成绩必须计入,另外在历史、地理、化学、生物4门成绩中择优确定2门成绩计入(按照文理兼顾原则,在历史、地理中择优确定1门,在化学、生物中择优确定1门)。

  2.校额到校招生

  坚持和完善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将全市优质高中50%以上的招生名额分配到一般初中校,实现每所初中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机会基本均等。校额到校招生采用校内选拔方式,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其中综合素质评价至少达到B等以上。

  3.自主招生

  经市教委批准,部分具备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可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学校可根据办学定位、传统特色、学科优势等情况,开展人文、科学、艺术、体育、中外合作课程班等特色招生、校内或集团内直升、1+3培养试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验等改革探索。自主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面试情况录取。试点学校应提前确定报考条件、录取规则以及监督机制等,报市教委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违规招生和擅自提前招生。严格控制考试招生加分项目和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市区有关部门要统筹联动,认真分析改革对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评价、命题组考、教师配置、教室资源、设备设施等带来的影响,切实加强条件保障,做好宣传引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不得随意增加或削减课程门类,不得随意改变各门课程的周学时数和学科总学时数。发挥课程整体育人价值,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考试招生管理,及时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构建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管理体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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