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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通知(6)

2017-07-06 14:02:38紫小涵

  七、其他有关工作

  (一)体检

  体检工作是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北京市体检中心负责对体检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裁定和监督。各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负责对本区考生进行体检。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往届生均要进行体检。各区中招办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初三学生报名信息移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要按时保质完成中招体检工作,并及时将体检结果信息报送市体检中心。

  (二)考生档案管理

  参加中考的考生均须建立电子档案。考生各种原始材料由所在的初中学校或本区中招办负责存档,要做到不丢失、不损坏,确保材料的完整。保管期限为1年。

  八、工作要求

  (一)中考中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各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中考中招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各区和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和变更招生方式。要严格按照我市报名报考、考试评卷、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等环节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三)各区和学校要把考试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前教育,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集体舞弊和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事件发生。

  (四)各区和学校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严防信息数据泄露。加强考生密码、报名和志愿信息确认等环节的管理,防止考生信息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

  (五)各区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中考改革政策的宣传,有针对性地向考生和家长宣传解读今年我市中考中招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咨询信访工作,耐心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提高服务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的考试招生氛围。

  (六)各初中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尊重学生的志愿选择,杜绝出现强迫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的情况。各高级中等学校要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严禁违规提前到初中校进行各种招生及宣传活动。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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