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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文件】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

2016-04-14 09:49:08紫涵

  三、加试办法

  (一)提前招生


  1.报考提前招生学校的考生,均参加提前招生专业测试。每位考生可以参加多所学校专业测试,但最终只能选定一所测试合格的学校报考。

  2.参加提前招生学校专业测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持“准考证”、“成绩单”和“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到提前招生学校领取“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以下简称“提招登记表”),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测试。

  3.考生完成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若拟报考该校,需将“成绩单”、本人及父母(监护人)签字的提招登记表交给学校,作为正式报考该校的依据。

  (二)统一招生

  1.考生报考统一招生需加试的专业,均需到招生学校进行专业加(面)试,加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该专业录取资格。

  2.考生在专业加试前到毕业学校领取《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加试登记表》(以下简称“统招加试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携带“成绩单”和《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到招生学校进行加试。其中需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应按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和广渠门中学宏志班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3.招生学校要将考生专业加试合格信息填写在考生“统招加试登记表”上,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校章,同时通过中招信息服务平台(zz.bjeea.cn),录入专业加试合格考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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