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中招计划说明公布(2)
二、报考办法
5月22日8:30-26日17:00考生填报志愿,办理报考手续。考生需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进行报考或志愿填报。
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在本校报考,其他学生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公室指定地点报考。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县(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县)的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区县报考,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区县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一。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的考生要在5月8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于5月15日8:30-12:00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有本市正式户籍在外省市借读要求回本市升学的学生,需先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进行基本信息采集、体检和体育考试后再报考。
往届生、回户籍以及外省回京报考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集团内定向招生等录取名额分配到初中校的录取。
全市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25日。全体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考生报考时,应按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报考费。
(一)提前招生
参加提前招生的考生,持“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和“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直接到提前招生学校领取“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并按要求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中确定一所学校报考,并将本人及父母(监护人)签字的“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交给拟报考学校,作为正式报考该校的依据。各提前招生学校办理报考手续及进行加试的日期为7月5日- 7日,“特殊说明”栏内不再单独标注;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内刊登的内容为准。
(二)“名额分配”招生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优质高中部分中招计划分配到初中校的通知》(京教基二〔2015〕8号)精神,今年各区县以优质高中为单位,将本校招生计划(不含中外合作班和特殊任务计划)的40%左右用于名额分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开展市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统筹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15〕13号)精神,2015年对部分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进行市级统筹(以下简称“市级统筹”),统筹方式分为三类:一是十所优质高中的跨区县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统筹一”);二是部分优质高中新建或扩建校区或城乡一体化学校的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统筹二”);三是部分艺术、体育类高校与普通高中联合培养的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统筹三”)。市级统筹招生计划按类分配到各区县参加名额分配的初中校,并安排在名额分配批次录取。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计划在《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5年)》中单独编排。
参加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招生的考生应为具有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本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志愿在同一批次填报,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1个专业。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最多选择8个名额分配志愿和市级统筹志愿填报。
(三)统一招生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报。
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的学校(专业):
1.享受直升待遇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直升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2.经测试合格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报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时,须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3.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广渠门中学宏志班、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宏志班、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延庆县延庆二中宏志班的考生,须将上述学校宏志班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如要报考上述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统一招生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考生报考前须按照市教委及有关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学校进行资格认定。
4.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二中、清华附中、清华附中实验学校、清华附中朝阳学校、二十七中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须将上述学校的外交部子女班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二十七中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五十五中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5.报考招收 “特色班”、“子女班”等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殊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