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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方交大附中初中升高中 “名额分配”工作方案

2013-04-12 11:27:06叶子静

  北京中考网: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13〕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示范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的通知》(海教办发〔2013〕12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校的工作方案:

    (相关推荐:2013年“名额分配”工作招生计划及推荐人数

  一、成立"名额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1. 交大附中"名额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文胜(校长)(电话:13901017926)

  副组长:方德贵(招生办主任)、韩少国(毕业指导中心副校长)、田福军(校长助理)

  成  员:葛玉红(教学管理中心主任)、徐新燕(学生发展中心主任)、李雅芳(初三年级组长)及初三各班班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初三年级学生的"名额分配"工作。(电话:62241322)

  2.交大附中"名额分配"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任志瑜(书记)

  组   员:吴艳春(工会主席)、姚辉(纪检委员)、杨素梅(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交大附中初三年级学生"名额分配"工作的执行情况。(电话:62119959)

  二、"名额分配"工作推荐人数

  初三年级应届毕业学生24人

  三、推荐参加"名额分配"学生的条件

  1.具备报考普通高中资格且自愿参加"名额分配"工作,遵守"名额分配"工作有关规定;

  2.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品德优秀,表现突出,学业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依顺序名额分配):

  (1)市长奖获得者;

  (2)金、银帆奖获得者;

  (3)市级三好学生;

  (4)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区级三好学生;

  (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三好学生;

  (6)若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未到达24人时,则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推荐工作程序

  4月10日学校向初三年级学生和家长公布"名额分配"人数及工作方案

  1. 学生自荐

  交大附中应届初三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参加"名额分配"工作;监护人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2. 师生推荐

  由参加"名额分配"学生所在班级班委会和班主任填写该生的推荐书。

  3. 校内民主评议

  学校对师生推荐的参加"名额分配"学生名单进行公开、公正的民主评议,按推荐名额确定候选名单。

  4. 4月19日前学校"名额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名额分配"学生名单进行认真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2/3选票)进行投票表决。

  5. 4月19日--4月21日将学校"名额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参加"名额分配"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家长疑问可打咨询电话:62241322李雅芳,举报电话:62119959。

  6.4月22日学校将审核公示后的参加"名额分配"学生名单、北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参加"名额分配"学生推荐表及学生的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有关材料一并交到区教委"名额分配"工作办公室,教委南426房间。

  7. 向社会公示

  区教委"名额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对交大附中名单进行审查,将确定后的"名额分配"学生推荐名单面向社会网上公示三天。三天后将无异议的"名额分配"学生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一并转送区教委招生考试中心。

  8. 示范高中校录取

  我校已被确定参加"名额分配"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招生考试。填报志愿时需将名额分配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且不能参加提前招生、实验班等其他特殊招生。

  总之,"名额分配"政策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名额分配"工作,是确保工作规范、平稳、顺利地进行,圆满地完成必要条件。

                                                         201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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