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2年《招生简章》部分内容的通知
2012-05-09 18:39:06佚名
经市教委批准,现将部分学校(专业)计划调整情况通知如下,请及时传达到考生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一六六中(101007)统招专业(简章第36页):03生命科学实验班招生地区由“全市招生”调整为在“东城、西城、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六个区招生。
二、北京市财会学校(602003)统招专业(简章第96页):01金融事务(银行、保险)、03文秘(商务秘书、中文速录)、05旅游服务与管理更改为“不需专业加试”。
三、北京市黄庄职业高中(607001)统招专业(简章第100页):05金融事务(国际金融)、11服装展示与礼仪(模特)更改为“不需专业加试”。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