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中考体育考试规则:一分钟仰卧起坐
2012-03-29 16:16:17佚名
一分钟仰卧起坐
(1)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考试场地设在平整的地面上,考生在大体操垫上完成考试,计数员坐在体操垫的侧面,在同一组考生中,每位计数员只负责一位考生的判罚工作。
考试使用的大体操垫应符合以下规格要求:
第一、大小:长2米、宽1米、厚0.1米;
第二、材料:泡沫塑料和泡沫乳胶,采用帆布或人造革外皮。
(2)考务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每个考试场地应设置考务长1人,计数员人数与考生人数一致,记录员1人,以上人员由女教师组成;考务长处理考试过程中与考试结果公平性相关的各种事宜,监督记录员准确记录考生成绩,向考生宣读考试成绩;计数员负责判定并准确唱读考生成绩;记录员唱读、记录成绩,并根据考试标准进行评分。
(3)考试操作规范及要求
考生身体仰卧在垫上,双手五指交叉贴于头后,同时,两臂打开,手背及手臂均触垫;双脚放置在垫上,两腿屈膝(两膝可稍分开),大小腿呈直角;一人双手压住考生脚背。起坐时,双肘必须触及两膝;仰卧时,贴于头后的两手背及肩胛骨必须触垫。按一分钟内完成的次数计取成绩。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4)考生以下行为属于犯规行为
起坐时,双肘未触及两膝;
仰卧时,手背及肩胛骨未触垫;
考试过程中,臀部离垫。
考试过程中,出现犯规行为者,犯规时所做的仰卧起坐不计数,但考生可以继续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