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加分
2011-12-29 15:48:31佚名
第二章:中考招生
第3节:加分
2013年中考加分政策进行了微调,独舞、独唱等艺术特长个人项目自今年中考起,不再享受加分优惠,获市级三好生称号的考生和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获得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1分的鼓励。
此外,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可获得加1分的照顾。
对烈士子女,本市将按招生考试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本市将按招生考试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
对伤残军人、公安干警子女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
具体内容参考本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