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学校(专业)必须填报在第一志愿?
2011-09-16 11:35:38佚名
(1)获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本校高中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学校第一专业栏内,且不能填报其他志愿学校。
(2)文艺、体育、科技特长生报考传统项目学校,经测试合格后,须将传统项目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学校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3)报考招收“名额分配”、“特色班”、“子女班”等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学校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相应报考条件被该校录取。
(4)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二中、清华附中、二十七中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需将上述学校的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第一专业填报(二十七中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五十五中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需将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第一专业填报。
(5)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广渠门中学宏志班、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宏志班、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延庆县延庆二中宏志班的考生,需将上述学校宏志班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第一专业填报。如要填报上述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学校,则需从第一志愿学校起连续填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上述学校进行资格认定后,方可报考。其中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和广渠门中学宏志班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报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