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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告加分政策既得利益又来挑事儿者!

2010-08-02 10:42:14PHEI

  正值中考学生和家长为中考去向焦虑之时,个别加分政策既得利益又来挑事儿者“舞之蹈之”,本着淡定、和谐的处世之道,本人曾多次暗示其应该收敛一些,不要在各位家长心头再添一把火。但不知为何,这些个别人不仅不能谨言慎行,表里如一,反而无休止地“狂吠”,实在让人不敢“正视”。

  古人云:“全则必缺,极则必反。”在此,正告那些加分政策既得利益又来挑事儿者,不要太得意忘形,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先睁开眼睛好好看看,所谓的加分政策真的合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为了促进社会和谐,政府出台了一些对特殊人群的特殊奖励政策,无论这些政策是否存在漏洞,其初衷是好的,对存在问题的政策条款可以在适当的时机进行调整或修正。之所以说这些,是要告诉那些既得利益又来挑事儿者,不要以为利益的获得都是理所应当的,要懂得感恩。

  诚然,孩子没有获得那么多的荣誉与其家长能力有关(但也不全都是家长能力问题吧?!),孩子没有获得民族加分是其家长的责任(但也不能因此背叛祖宗吧?!),孩子没有获得军警子女加分是其家长入错了行(但也不能全民皆兵吧?!),孩子没有获得英烈后代加分是其父母没有做出惊人的壮举(但也不能全都有见义勇为的机会吧?!)

  ……但“裸考”孩子的家长们也都是守法公民,他们在各行各业中勤勤恳恳地为整个社会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其中有些人也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无论这些家长是工人、农民、军人、教师、科学家,也无论民族出身,都是整个国家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其中一部分人因政策原因获得社会额外的奖励,也要时刻牢记“自己并不比其他人特殊”,要怀着感恩的心更多地为社会做贡献才是正道。

  不可否认,出台现有加分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确实也存在很多漏洞。若不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利用政策漏洞获取不当利益,反对现有加分政策的声音也不会越来越强烈。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政者也不会对这些民意充耳不闻,谁又能保证这些加分政策亘古不变呢?

  三年后,中考加分政策既得利益者还要面临高考,难道高考取消了加分政策?所以要正告加分政策既得利益又来挑事儿者,不要成为麻烦的制造者,给自己的孩子做个好家长(不要以为自己拥有特权就是孩子学习的好榜样)——我想这应该是全体孩子,以及全体“裸考”家长和大部分加分政策获益家长的心声吧。[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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