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部门取消10项收费项目附项目明细(2)
2009-02-26 09:13:58佚名
教育部门取消的收费项目
此外,各类考试费中含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的证书工本费一律取消,不得另行收费。
教育部门取消的收费项目
1、义务教育杂费(已于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
2、义务教育借读费
3、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位及文凭认证费
4、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费和评审费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费
6、学位证书工本费
7、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
8、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工本费
9、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
10、高校保送生综合能力考试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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