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通知
2008-03-21 14:49:13佚名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达到"北京市高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标准,学习成绩优良。
(二)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四)必须在班委(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担任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达到"北京市高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标准,学习成绩优良。
(二)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四)必须在班委(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担任学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