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数市民呼吁取消小升初“共建”名额
随着“小升初”择校考试的取消,如何保证孩子能够获得公平的义务教育机会,是市民持续关注的热点话题。正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征求市民意见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再度引起市民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而“小升初”过程中存在的“共建单位赞助”现象,成为其中多数市民集中反映的焦点所在。
北京晚报专家顾问团的著名教育专家、原北京一中校长王晋堂,对《草案》中市民关心的话题进行解读,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焦点
“共建赞助”妨碍教育公平
市民意见:“共建,凭什么由于孩子家长所在的单位而引出孩子的特权?”
“强烈提议加上‘禁收中小学赞助费’的条款,赞助费从一开始就是乱收费,是强加于学生家长头上的负担。该费用并没有用来改善学校的设施设备,且助长了基础教育的不公平性,对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十分不利。”
此次征求意见的《草案》中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不少市民在为此叫好的同时也表示担心:“一些学校目前存在为所谓‘共建单位’提供入学名额的现象,这也会妨碍到教育公平。”
与“共建”现象相关的“赞助费”问题,同样是市民反映较多的问题。有市民反映说,在取消了“小升初”考试之后,一些名校的赞助费反而水涨船高,个别学校的赞助费甚至攀升到8万元的高价。对此一些为孩子交了赞助费的家长也表示很无奈:“一所好学校明明就在家门口,不交赞助费就得去更远的另一所学校去上学。”即便如此,“还有很多家长在学校外面排着队、举着钱呢。”
专家解读
“共建”多为权力交易
王晋堂:我赞成市民的意见。事实上这种“共建”现象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并且引起了很多负面的效应和作用。目前“共建”现象在一些过去的所谓“重点校”比较突出,很多所谓的“共建”其实是一种交易行为,绕过了公平分配的途径。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解决,取消择校就是一席空话,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采纳市民的这一意见。
焦点好学生不甘心上“普通校”
市民意见:“我也赞成就近入学,可是有些学校的学习环境、学习气氛不好。孩子学习成绩挺好,想上个好学校,怎么办?”
“如果采取就近上学的方案的话,很多好学生就可能被分到家附近的一些普通学校,辛苦努力六年,希望能够考上一个好学校,这样,就完全没有选择了。这样对于一些好学生来说,我认为不太公平。”
虽然“小升初”取消择校考试受到了不少市民的支持,但是仍有一些市民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特别是一些孩子学习成绩不错的家长,担心如果被分配到一个教学条件相对普通的学校,学生的才能反而不能得到良好的培养。一位家长举例说,自己的孩子非常擅长电脑操作,很想去在这方面有较好条件的一所学校上学;可是如果就近上学的话,孩子的特长便很可能无法得到发挥。
还有一些市民认为,目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毕竟还是个现实问题,好学校与普通学校在师资质量、硬件条件、教学环境等方面的差距确实存在,使得学生和家长不得不跟从“择校风”。一位市民在发表意见时提出:“学校的好坏决定着孩子的未来,可是目前北京各区教育资源不平衡,在教育资源薄弱的区县,势必不能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建议把教育资源向薄弱地区转移。”
专家解读入学应享同等水准
王晋堂:家长的这种需求完全可以理解。如果每所学校的硬件环境和师资质量,能够像一些快餐店的服务那样保持一致,那么学生也就不必舍近求远追求所谓“名校”或是迷信“名师”,也就能够解决“择校风”的问题。
关于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问题,在《草案》中已有所涉及,一是要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地区薄弱学校的建设,缩小硬件差距;二是要实行公办学校校长和教师流动。我认为解决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关键,在于教师流动;而推动教师流动的关键,在于解决教师的待遇问题。
焦点
教师课余该不该赚“外快”?
市民意见:“建议严格禁止、杜绝公办教师的一切社会兼职和私自授课。这是对北京市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负责,也是对中国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负责。”
《草案》中第31条提出:“公办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不得组织所在学校的学生接受有偿家教。”针对这一规定,在市民发表的意见中,学生家长和教师却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这是不是说在非工作日期间,公办教师就可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有学生家长希望能够修改《草案》中的这一内容,“如果公办教师疲于在课后、周六和周日到校兼职教课,这会让我们家长无法信任他们的教学质量。”
听到学生家长的意见,一些教师为此感到有些委屈:“目前不同地区的教师待遇差距不小,同样是公办教师,市区教师的待遇往往就要高于远郊区县的教师待遇。”《草案》中提出“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山区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山区和边远地区补助津贴”,教师们希望这一内容能够尽快得到落实。
专家解读
不提倡教师赚“外快”
王晋堂:在校外卖力气,回到自己的课堂上却糊弄学生,这样的情况在个别教师身上确实存在。虽然教师的工作时间往往很难界定,但我们至少不提倡教师到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应该把全部精力集中于对本校学生的教学工作中。除了像《草案》中提到的内容,切实提升教师工资待遇,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外。社会各界应该在教师评先、晋级等方面,出台鼓励性的措施,激发教师的奉献精神,使教师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当中。
读者问答
陈女士:我在市内租住并工作,户籍却在密云郊区,如果根据户口进行入学分配的话,我的孩子是否一定要回密云上学?怎样让他也能够在市区就近入学?
答:《草案》中第8条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区、县长期居住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王老师:我是一名工作20年的老教师,目前工资每月2500元左右,在单位中属于比较高的;而我爱人是一名普通公务员,每月工资3000多元,还有很好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像我这样的一线教师,工资待遇将会有哪些改善?
答:《草案》中第29条规定,完善教师工资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缩小教师收入差距,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山区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山区和边远地区补助津贴。
赵先生:早就听说不许学校办重点班、实验班了,但是很多学校还在改头换面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个问题现在该怎么解决?
答:《草案》中第20条规定,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第53条同时规定,对于存在上述情形的学校,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王女士:现在的孩子多累啊,早上7点到校,晚上写作业要到9点以后,很多孩子每天就知道写作业,小小年纪戴上了眼镜,《草案》能不能为这些孩子减减负?
答:《草案》中第37条规定,学校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违反规定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者减少非考试科目的课时;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也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