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北京中职学生都将享受奖助学金
2007-09-17 16:54:33刘昊
本报讯(记者刘昊)市教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今后5年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全市所有中职学生都将享有国家助学金,一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最高可获得6000元的奖助学金。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本市今年将对高校、中职学校困难学生提高资助金额,扩大资助范围。
据介绍,中央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本市将按照中央制订的分担比例,落实市级财政所需要承担的资金。
今年起,原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更名为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一等标准为每生每月320元,二等为每生每月16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资助比例达到各校在校生总数8%至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一般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标准,其中更为困难的学生可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此项资助标准已高于国家规定的每生每年1000至3000元的标准。
此次本市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加大了对中职学生的资助力度,不仅资助金额上远远高于国家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而且全市百分之百的中职学生都将享受到国家助学金。一等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二等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用于资助农村户口或就读农林类专业的学生;三等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用于资助其他学生,学生不重复享受各等助学金。此外,本市还特别设立了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职业技能水平突出的优秀中职学生予以奖励,每年每生2000元,奖励面为学生人数的5%。这意味着一名中职学生最高可每年获得6000元的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