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考哪些考生可以享受到加分待遇?
2007-04-17 10:42:05中考网
2007年中考加分的六类考生:
1、市级三好学生、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每科加1分;
2、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每科加1分;
3、烈士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
4、疾军人和残疾公安干警、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10分;
5、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
6、“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称号的牺牲人员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这是今年新增的加分项。
中考网温馨提醒:
提示一:属于上述加分范围的考生,每人只能享受一种加分待遇。
提示二: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六类考生,如果已经加分,则不再享受优先录取的照顾。
提示三: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现役军人的子女。
提示四:现役军人子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已享受加分待遇,则不再享受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提示五:如同时出现多名享受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考生的现象,则在这些学生中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三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附:文体、科技、体育特成生加分资格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