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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外国语推荐具有保送生资格的条件、程序

2012-09-21 09:42:30佚名

  以2011届为例:

  一、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2008年取得郑州外国语学校学籍的2011届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在高中阶段受过处分者不得推荐。

  (三)在河南省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必须有6科达到A等,其余学科不低于B等。

  二、认定办法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高中三年的学习成绩名次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即其中高一期末成绩名次占20%,高二期末成绩名次占20%,郑州外国语学校高三保送生推荐摸底考试成绩名次占60%(凡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位居前列的学生,其高三成绩按60分计)。若资格认定排序的末位出现并列,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确定:1、省级三好学生;2、省级优秀班干部;3、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班干部;4、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全优;5、学科顺序,依次按照高三保送生推荐摸底考试的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三、推荐程序

  在郑州市教育局纪委和基础教育处的全程监督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周密、严格的原则进行以下工作。

  (一)成立2011届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生家长监督委员会。

  (二)认真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

  (三)公示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

  (五)参加高校组织的考查审核。

  (六)向省招办上报保送生录取名单。

  经省招办批准后,凡被高等院校确定录取的学生,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高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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