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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禁“占坑班” 公办高中逐步取消择校生

2011-10-08 10:48:22佚名

  教育部要求严禁举办“占坑班”

  昨天教育部下发通知,就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收费工作提出意见。通知要求从2012年秋季新学期开始,高中择校生比例要从30%降为20%,教育部希望最终取消高中择校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各地要研究制定加大高中教育政府投入,逐步取消“三限”收费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据了解,本市示范性高中普遍存在择校生制度,并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原则”。市教委规定,招收的择校生分数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8%、择校费标准每名学生不超过3万元。

  近几年择校生问题引发诸多讨论,因为随着择校名额的公开和竞争的加剧,择校生的入学分数已经与正常录取的学生仅差一两分,甚至分数相同。但由于择校名额的存在,这些学生要为一分之差多付出3万元的学费。一些教育专家指出:择校名额影响教育公平。去年本市平谷区率先取消了高中择校生制度,按照统一分数线录取学生。今年中招本市也鼓励高中取消择校生制度,不招收择校生的中学可适当扩招。

  除了对择校生作出“减员”规定,教育部再次重申,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

  此外,将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严禁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记者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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