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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西安中考:西安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守则

2017-06-20 09:58:42武林萌萌主

  一、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空白垫纸板、透明文具袋 (思想品德与历史,允许携带课本和有关纸质资料;数学、理化科,允许携带天雁牌天雁牌TY-82MS-4(6)型、天雁牌TY-82MS-5(7)型、信康牌SC-82MS型、海进牌HJ-82MSC型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考生之间不得自行传递文具或其他物品。

  三、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填涂与试卷上对应的试卷类型信息点。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须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自己准考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一致,若有问题立即报告监考。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十五分钟后(英语科八点三十分以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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