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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免试直升工作方案

2014-05-29 18:12:28无锡中考网整理

   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2014届初三毕业生免试直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锡委办发〔2011〕2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我市教育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根据《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立足全局,坚持从学校发展实际出发,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人才,有利于促进我市教育持续、科学、健康发展做好初三毕业生免试直升工作。
  二、直升规模
  免试直升人数为120人。
  三、条件标准
  1.学籍在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评定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栏均为合格;
  3.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全面。
  四、直升办法和招录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报名资格。
  2.综合素质认定:根据学生本人的《无锡市初中学生素质发展报告》进行认定。主要包括三年的学业水平评价记录、综合素质评定记录(品德与修养、探究与实践、交流与合作、健体与审美)、班主任综合评语、健康状况跟踪记录等方面。
  3.成绩评定:学校将根据初一至初三历次重大考试的成绩进行测评。
  4.其他初中阶段标志性成果或荣誉评定:主要包括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成果及荣誉,参加学校团委、学生会、少先队及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研究性学习能力与成果等。
  5.录取办法: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认定、考试成绩测评及其他初中阶段标志性
  成果或荣誉,择优录取。
  6.公示: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对拟录取学生通过校内橱窗张贴名单的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为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意见。招生工作小组将进行查证并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正式录取。
  五、直升学生毕业成绩评定办法
  ①学校参照无锡市中考体育考试项目及考核标准,自行组织安排直升学生进行体育考核,以此作为学生体育科目的毕业成绩。
  ②学校参照无锡市中考要求,自行组织安排直升学生进行政治、历史科目的考核。以此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③学校参照无锡市中考命题要求,自行组织安排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口语)、物理、化学学科期末考试,以此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六、招生纪律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以非正常手段延揽生源原则,相关事项公开承诺原则,诚信协议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七、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嘉彤
  组员:顾琦一、荣一飞、梁恒梅、严佩珠、江莺、金晓峰、孙志军、朱永飞、顾利峰
  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
  2014年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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