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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公布

2017-03-28 17:56:28武汉市教育局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初中毕业生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7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

  二、深化改革,规范管理

  1.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切实规范教学行为。认真落实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要求,深入实施高效课堂工程,积极推进教与学方式的变革,探索减负增效之路;不组织各种名目的模拟考试,不乱编滥印各类复习资料,不随意提前结束新课;杜绝分快慢班或教学上歧视、放弃所谓“差生”的做法。

  3.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教学的调研和指导。市、区教研部门要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指导学生科学备考的能力,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指导学校认真做好学业考试质量分析,正确评价教学实绩。

  4.各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经批准的工读教育学校、农村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毕业生以及随班就读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毕业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办法为:综合素质评价与普通初中学校相同;学业考试中的语文、数学科目使用全市学业考试中的试卷,按照全市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由各区组织考试并集中组织阅卷;其他科目由学校在2017年6月20日前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盲校、聋校、培智中心学校(班)的毕业考核,经各校提出方案报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以上各类学校中准备升入普通高级中学或者非注册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全部科目的学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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