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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2017中考招生政策详情整理

2017-06-18 15:15:20中考网编辑

  我市中考将于6月20日~22日进行。6月16日,市教育局发布了今年中考招生政策。

  ●考试科目及分值

  中考总分为73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历史75分、思想品德75分)。体育考试分值为50分(考试项目为3项,其中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或女子800米为20分,立定跳远为15分,选考项目为15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

  外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办法进行。开始播放的时间统一定为6月22日上午8∶30,不得提前或推迟,录音只播放一次。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实行网上评卷。考试过程中禁止携带使用计算器。

  ●随迁子女报考规定

  在六城区、四县(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符合报名条件,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初中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可报考部分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9类考生享加分照顾

  我市中考各类照顾加分政策仍按省级相关规定执行。共有9类考生可享加分照顾。

  加分照顾情形分别是:台湾省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省一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中学生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军人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加分。

  ●中考成绩7月7日公布

  中考成绩于7月7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太原教育门户网站”查阅本人成绩。成绩揭晓后,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三日(7月7日~9日)内向县(市、区)招办提出复查申请,由市招考中心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县(市、区)招办或毕业学校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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