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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考改革意见征求稿公布:总分680,减少直升(2)

2017-12-21 11:26:35中考网编辑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用于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继续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1.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等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2.考试内容。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科学确定各学科命题内容,提高命题质量。试题要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着重考核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的宽度和广度,试题的整体难度适当,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增加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的比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将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推进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3.考试方式。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4.考试时间。八年级下学期,全市统一组织地理、生物两门科目的文化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九年级下学期,全市统一组织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七门科目的文化考试,物理、化学两门课程的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

  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的实验操作考试、外语口语考试、体育考试单独组织实施。

  5.成绩呈现。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两种方式呈现。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

  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

  (二)规范综合素质表现评价。通过客观记录初中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个性特长和突出表现,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建立规范的《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档案》,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五个方面,客观记录、综合反映和多元评价学生在初中三年的成长过程,通过5个维度15个要素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价。

  2.完善评价程序和办法。综合素质表现通过学生个人重要或典型活动的写实记录、收集审核的事实证明材料,依据“评价标准及说明”进行等级评价。由学生自我陈述、家长和教师综合性评语等项目组成。

  建立“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表现评价系统”,形成学生电子档案,为招生录取工作和高中阶段学校服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检查学校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含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

  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对遴选出来、拟用于招生使用且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于每学期末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每学年末进行一次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等级评价,包括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均采用计算机操作的形式进行,每学年呈现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五个维度的评价等级。毕业时综合三年的评价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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