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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成绩复核办法

2012-12-01 15:36:01佚名

  考生若对成绩有疑义,可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通知单于7月15日至16日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申请查分,填写《沈阳市2012年中考查分登记表》,注明要查询的科目,过期一律不予受理,并于7月18日到当地招考办查询查分结果。查分工作由市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科专家组成员和骨干评卷教师进行查核,内容包括核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错评、漏评等。对于查分结果,无论是正误差还是负误差,均按查核后的分数予以更正。考生申请查分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交纳查核考试分数费用。经查核考生当科分数确实有误的,将当科查分费用退回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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