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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及录取说明

2017-05-08 19:03:49BUTI_SUN

  一、初中学校根据本校的“提前招生录取”操作办法,组织推荐工作。获得推荐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应在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由区招办上报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库后,学生方可填报推荐生志愿。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但未获得推荐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填报自荐志愿。

  二、考生可在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网站,上网填报志愿。首次登录时可凭中招网上报名时所使用的考生报名号或本人证件(即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号码和密码进入系统。考生如忘记密码,本市应届初三学生请与就读学校联系,应届返沪考生可通过系统“找回密码”或与报考区招办联系。进入系统后,请首先修改个人密码,并将密码保存至6月3日提前批预录取结束。密码必须由本人保管,不得告诉他人,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应仔细阅读本说明和各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后,进入2017年上海市高中提前批(推荐生、自荐生)网上志愿填报志愿系统主页面。在完成志愿填报的正确操作后,点击“保存志愿”,页面会显示学生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同时会显示“志愿流水号”,说明本次志愿填报成功。推荐生和自荐生均可选择填报两个志愿。考生须牢记流水号,志愿填报界面可保存打印。如要修改志愿,可点击“返回继续填报”即可。

  四、“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志愿填报成功后,可以在填报志愿时间内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修改所填报的志愿。如未修改,则系统默认所填志愿;如若修改,在规定期限内以最后一次修改的志愿为准。5月15日10:00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撤销志愿或补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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