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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提前招生录取”方案(2)

2017-04-25 10:30:36BUTI_SUN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自荐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以上,身心健康的本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学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荐生进行择优预录取:

  (1)初三年级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初二、初三阶段在学科、科技等竞赛中表现突出者;

  (3)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一贯优异者;

  (4)在体育、艺术、书画等方面有明显特长者或专利获得者,并有较好学业基础。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5月13日10:00至15日12: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选拔办法:

  ①学校“提前招生录取”招生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依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②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公示;

  ③5月27日12:00至30日12:00预录取考生与学校网上签约;

  ④7月23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3)面试:5月20日(周六)、21日(周日)视情况进行面试

  3.自荐资料投递

  考生请于5月15日16:00前将下列材料邮寄至青浦高级中学8号楼203室招生组收,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00号 邮政编码:201799(以邮戳为准,不接受面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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