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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育才中学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方案

2015-04-22 14:06:29中考网编辑

  
  根据“2015年静安区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方案如下:
 
  一、特招计划
 
  由区教育局审核,确定今年本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为管弦乐6人。
 
  二、特长学生的基本条件
 
  静安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持有我校对口项目特长的相关证书,连续两年参加市区和学校艺术团队展示和竞赛活动,表现积极并发挥骨干作用,艺术特长突出,艺术成绩优秀。
 
  三、实施细则
 
  1、成立艺术特招领导小组
 
  组长:陈青云
 
  成员:马玉文、沈益、朱晓蕾
 
  2、基本程序
 
  (1)符合上述专业及基本要求的艺术特长生向原就读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填写《高中艺术特招推荐表》,4月22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后的《高中艺术特招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考级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用挂号信邮寄或送到我校。(地址:沪宜公路2001号育才中学校务办公室,邮编:201801)
 
  (2)4月25日上午9:30—11:00艺术特长生到育才中学(沪宜公路2001号)进行特长测试。由艺术特招考评组的老师进行面试及专业测试。要求考生自带乐器和考级证书、获奖证明的原件。
 
  (3)学校招生考评组根据艺术特长生初中阶段的品行、学习及艺术成绩结合4月25日测试结果,进行综合测评,确定拟录取名单,于5月5日前报区艺术特招领导小组。
 
  (4)区艺术特招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由区和我校对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5月15日,区考试服务中心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推荐学校通知学生本人。
 
  (6)拟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初中升学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按照2015年录取分数线最多降低5分录取。
 
  (7)我校在正式录取前要与意向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签订相关协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艺术团队活动和艺术比赛,或在学习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则取消艺术特长生资格,由区教育局业务部门按照原考分退回相应学校就读。
 
  上海市育才中学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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