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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2016青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016-03-31 17:07:07初辰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中学: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1.科目

  2013级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下同)、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信息技术不合格考生可以申请重考。

  2014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青岛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青岛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青岛市户籍学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90号)执行。

  2.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各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
      目
  项目
  语文
  数学
  英
  语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生物
  思想
  品德
  信息技术
  体育与
  健康
  原始分值
  120
  120
  120
  100
  80
  80
  80
  80
  80
  100
  60
  考试时间(分钟)
  120
  120
  100
  (笔试)
  90
  90
  90
  90
  90
  9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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