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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京一中交响乐团招生简章

2017-04-27 10:55:31紫小涵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宁教体[2017]25号文件,我校交响乐团今年面向全市招收管弦乐特长生高中15人、初中18人,现将有关招生规定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

  高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获一等奖以上者。

  (2)有较高艺术素养、专业基础和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并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展演表现优秀者。

  初中: 凡文化成绩良好,且具有艺术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2.资格审查:

  (1)审核的时间与地点:高中、初中特长生于2017年4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按报名条件,前往南京一中高中部(中山南路301号)体育馆进行资格审核。

  (2)审核材料:

  小升初:考生须提供素质报告书(加盖公章)和相关专业获奖证书原件(加盖公章)和复印件。

  初升高:考生须提供初中阶段艺术特长的获奖证书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展演证明(加盖公章)。

  (3)审核公示:2017年4月29日至5月3日在校园网公示初审合格名单。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与地点:高中2017年5月4日—6日(网上报名)。

  初中2017年5月6日—7日(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和要求:

  高中:考生只可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实行网上报名,在“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njzb.net)上录入本人信息,报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报名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市招办另行通知。考生5月13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南京一中体育馆(中山南路301号)领取加试通知书。考生须提供近期1寸照片2张。

  初中:考生于5月6日—7日上午9:00—11:00到南京一中体育馆(中山南路301号)进行现场报名,考生须提供近期1寸照片2张。5月13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南京一中体育馆(中山南路301号)领取加试通知书。

  三、专业考试办法:

  1.5月19日下午4:00在南京一中公布考生各专业考试时间。

  2.5月20日在南京一中音乐厅举行专业考试。

  3.所有考生乐器一律自备(定音鼓、钢琴除外)。

  4.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招生专业:

  1. 弦乐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2. 木管组: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

  3. 铜管组:圆号、长号、大号

  4. 打击组及色彩乐器组:定音鼓、军小鼓等打击乐、钢琴

  五、招生专业人数:

专业
初中
高中
小提琴
5
4
中提琴
1
0
大提琴
1
3
低音提琴
2
1
短笛
1
0
单簧管
1
1
双簧管
0
1
大管
1
2
圆号
0
2
长号
2
0
大号
1
0
打击乐
2
1
钢琴
1
0
合计
18
15

  六、录取办法:

  1. 录取采用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2017年专业考试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各专业未达到合格线不予录取;达到合格线的按招生人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 5月22日至26日期间,在校园网公示所有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初高中合格考生名单。

  3.按市教育局宁教体[2017]22号文规定:6月5日至6月9日,市招办在“南京市招生信息网”公示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咨询电话:025-68187232,手机:15050551198杨老师,监督电话:025-6818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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