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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06-14 17:28:56紫小涵

  各区县(市)教育局,人社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6〕3号)精神,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办法》(浙人社发〔2009〕75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8〕4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职业学校(包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统筹,加快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加快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窗体顶端

  加快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国家做出的重要决定,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确定本地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窗体顶端

  (一)加快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窗体顶端

  (一)进一步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决定精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确定本地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加快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各地、校要紧紧抓住浙江省高考改革、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机遇,建立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升学方式和“3+2”、五年一贯制、“3+4”中职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体化培养等培养模式,增加学生接受高层次职业技术教育的机会。建立完善体现职业特点的学校与行业企业深度融合、中职与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相融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接受更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

  (二)统筹做好高中段招生工作。为推进区域教育与产业、各类教育之间协调发展,各地要统筹做好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公办和民办职业学校、区域内和跨区域的招生工作。各地要科学规划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认真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按照1:1比例编制当地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保持区域内合理的教育结构。各地要根据人口出生率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科学谋划,稳定职业学校招生班级数,每班班额控制在46人以内。积极稳妥地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参加中考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市职业学校的各类专业。所有“3+2”、五年一贯制、“3+4”中职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体化培养的招生计划均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强化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为适应我市产业优化升级和社会发展要求,各地、校要以实施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宁波市职业教育“工匠精神”培育提升工程和宁波市“一带一路”国家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重要抓手,加快职业学校改造升级和内涵发展,努力打造一批产教深度融合、服务区域主导产业或新兴产业的职业教育品牌专业、优势特色专业。积极探索在职业学校建设一批初中起点、一体化培养的长学制专业,更好地服务产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和人社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技工院校设置标准》及《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招生学校办学资质,严格执行新设专业可行性方案论证与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备案制度,科学核定每所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及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窗体底端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各地、校要继续深化中等职业教育选择性课程改革,完善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专业大类招生办法,实行“走班制” “学分制” “弹性学制”等现代教育教学组织形式,为学生提供更丰富、多元的教育资源、教育环境和教育服务模式。要以建设国家现代职业教育开放示范区和 “一带一路”国家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鼓励各职业学校面向产业开放协同,大力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鼓励各职业学校面向国际(境外)开放办学,借助各类平台,积极引进国(境)外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资源。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普职融通”和技工学校高级工、技师、“2+3” “2+4”等办学试点工作,探索试点的多种形式和机制,优化师资、设备、课程等方面的资源共享。

  (五)明确相关专业办学要求。继续统筹全市学前教育专业布局,扩大五年一贯制招生规模,控制三年制办学(三年制学前教育培养方向为保育员)。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宁波城市学院TAFE学院和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电客车司机方向)招生办法另行制订。针对部分社会急需的专业,鼓励职业学校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校企共同招生机制,打破身份限制,按照学徒制试点要求招收有实践工作经历人员入学就读。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积极开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家政服务与管理人员的专业,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和社会急需人才培养的贡献度。由我市承办的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招生工作待上级下达任务后另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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