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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中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8-03-21 14:58:21紫小涵

  根据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甬教基〔2018〕44号》文件精神,宁波中学在2018年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探索对具有学科特长、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创新培养的模式,发展学生在特长领域的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培育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领袖意识”,使学生成为追求卓越、全面发展的高中优秀毕业生。

  一、选拔对象

  宁波城区(原海曙、原江东、江北及高新区)2018年初中应届学有所长的优秀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宁波中学2018年总招生计划的20% 。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宁波中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必须为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学生平时成绩综合排名列年级前12%;

  2、初二、初三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3、初中阶段在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学科比赛活动中获奖;

  4、在小发明、小创造及其它方面有明显专长并取得相应成绩。

  四、报名流程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3月20日上午8:00—23日下午17:00期间,必须通过“宁波市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普高招生报名网”(网址:SWBM.NBEDU.NET.CN)报名,按步骤认真填写《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提交信息,报考学校必须为宁波中学。

  2、电子信息采集:为提高初审的针对性,考生务必于3月25日下午17:00前,登陆“宁波中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www.nbzx.org),根据网上提示的信息采集流程,填写相关内容(电子信息采集表不需要打印)。

  3、撰写个人陈述: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要求手写)。

  4、提交申请材料:

  ①报名表(须加盖学校公章);②个人陈述; ③初中阶段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部分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3月26-27日(8:00--16:50)交到宁波中学教学服务中心(2)办公室。申请材料不退还,请学生自行留好备份。

  五、选拔程序

  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选拔:包括书面评审、宁波中学综合测试和市教育局保送生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1、书面评审:宁波中学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确定通过书面评审的学生名单。书面评审结果将于4月6日之前在宁波中学校园网(www.nbzx.org)上公布。

  2、宁波中学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学生,5月12日(周六)上午到宁波中学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测试时间为150分钟,测试内容基于初中学科学习能力和要求,并适当进行学科性拓展。具体测试安排请在5月10日关注宁波中学网站公告。

  3、成绩评定:

  宁波中学按综合成绩择优入围进入保送生测试名单,综合成绩按“学生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招生学校测试(折算成满分100分)×80%”计算形成。

  4、入围公示:

  入围考生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5、正式录取:

  入围学生参加宁波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保送生考试,成绩合格者(指学生成绩≥宁波中学保送生最低录取分数-20分),与保送生同批次正式录取。录取名单将在宁波中学网站上公示。

  六、其它

  宁波中学将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局有关文件要求实施本次招生工作,学生应真实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宁波中学相关规定处理。

  招生工作的相关事项将在宁波中学网站及时发布,请关注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8126605          0574-88126668

  传    真:0574-88126667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61号

  邮    编:315100

  学校网址:www.nbzx.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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