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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余姚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的文件(2)

2015-04-13 10:38:54漫步向前

  信息学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为:1.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2年9月1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的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2.参加宁波市教育局与宁波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2012年9月1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一等奖获得者,加6分。

  体育艺术类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见《2015年余姚市高中段学校招生体育、艺术竞赛活动获奖考生予以加分的规定》(附件1)。

  三、具体操作办法

  (一)凡属加分范围的考生,须填写《2015年余姚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并按表中要求加盖公章。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名单都要在学校集中公示5天。5月26日前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做好审核工作。

  (二)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的相应证书和相关部队师级政治部、现役军人证件及有关证明,由市人武部审核、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体育、艺术等项目获奖有2人及2人以上的,为集体项目,涉及体艺类项目获奖加分和涉及信息学获奖加分的,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三)考生在政策类或竞赛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每类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分值不超过30分。

  余姚市教育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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