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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宁波中考普高特长生招生政策解读(2)

2015-03-30 10:34:20家长帮播报员

  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或具有相当水平(稀有乐器如:双簧管、大管、大号、圆号、长号、低音提琴、中提琴等可以适当降低级别)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者虽然无相关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方面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参与初中学校相关社团活动并取得市级以上比赛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每位考生限考1所学校

  直属学校和跨区招生的学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4日—5月8日下午5时前,登录宁波教科网(http://tcsbm.nbedu.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单,再由考生本人凭网上报名单和相关材料于5月11日—5月15日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报名方式一律无效。

  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其中,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考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相关专业素质测试(各招生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时间为5月17日)。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对外公布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特长相关综合素质类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

  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纳入中招录取。特长生自主填报志愿,在招生计划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当录取中出现同分现象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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