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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高考加分再瘦身 体育奥赛均被取消(2)

2015-03-26 19:44:18摇曳的百合

  元旦前获奖获证者加分不超过5分

  本次高考加分政策调整,我省设置了过渡期。即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上述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考生,高中应届毕业当年参加高考仍可加分。过渡期体育项目仍由省体育局进行统一测试认定,但分值统一由现行的10分降低为5分;高职单考单招的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加分值由现行的20、15、10分,分别降低为5、4、3分。

  这些加分项目继续保留

  我省高考将继续保留少量加分项目,部分降低分值,地方性项目使用范围也有变化。

  其中,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值仍为20分;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值由原先的10分调整为5分。适用于全国在浙招生高校。

  此外,以下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浙招生: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值由原先的10分调整为5分,保留加分政策到2016年,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值由原先的5分调整为3分。

  本次我省高考加分政策变化,是对国家高考加分政策意见的贯彻落实,也是本省2010年大幅调整之后再次“瘦身”。我省将继续加强高考加分管理,严格考生资格审核、测试和公示以及加分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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