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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奉化市中考招生工作文件

2015-03-16 13:35:38家长帮播报员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化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5〕4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宁波市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化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中考中招工作的具体事项

  1.招生计划。各高中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适度整合高中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充分满足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地高中段学校的需求,确保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的比例在98.6%以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按普职相当的原则,总体上按1:1比例编制。分类控制好学额,普通高中班额在48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普通高中班额可适当减少。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和基本符合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申报条件,并计划申报或已申报的普通高中,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高中段学校如跨区域招生,必须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列入宁波市教育局年度招生计划,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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