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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波北仑区高中段招生中考生加分政策出台

2014-04-01 21:00:06天使ジ泪

    宁波中考网 2014年北仑区中考加分政策正式出台,在具体加分录取意见中明确了北仑区中考加分考生的资格条件、证明要求及相应加分值。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学生发展个性特长,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和《北仑区2014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意见》(仑教〔201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14年北仑区高中段招生中考生加分录取的实施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分考生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要求及相应加分值
   
    (一)政策性加分类
   
    1.革命烈士子女(凭区民政局证明),加20分。
   
    2.归侨、华侨子女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区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区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或户口簿),加6分。
   
    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浙部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62号)和宁波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现役军人子女(凭师级政治部门证明或现役军人证件),加6分;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联合及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潜艇等艰苦工作的军人子女(凭师级政治部门证明、现役军人证件及其他有关证明)加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4.北仑区户籍的双农独女户子女(凭区计生局证明),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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