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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波中考政策出台 四大流程细节解答

2014-03-11 19:16:12佚名

  宁波中考网讯 2014年中考政策正式出台,本次中考时间定于6月13日、14日。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考试政策有了些许变化,其中引人注目的是,今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014年宁波高中段招生考试政策近日出台。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考试政策有了些许变化,其中引人注目的是,今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报名如何报?

  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和港、澳、台户籍的,电子学籍在册的宁波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6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宁波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2.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浙江省籍的学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需符合宁波市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3〕52号)要求。

  3.初中阶段在外地借读的,要求回本市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向户籍地中招办提出申请。

  4.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出具成绩证明,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互承认。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须参加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体育测试和补测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定)。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经参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A等。

  5.户籍在中心城区(指海曙、江东、江北和宁波国家高新区,简称城区),初三在城区外就读,要求回城区升学的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于3月28 日、29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设在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内,地址:开明街89号)办理报名手续:1.在浙江省内学校就读的,必须为电子学籍注册在籍的学生,提供由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如果在浙江省外学校就读的,提供借读学校学籍证明。2.体检表。3.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4.户口簿。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6.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城区升学的考生或缓考学生,于5月10至11日参加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

  7.城区应届考生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交报考费。应届(历届)初中毕(结)业生由毕业学校汇总报名资料,初中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考资格,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各初中学校通过网络(网址:zkzz.nbedu.net.cn)向市教育局中招办集体报名,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终审。城区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准考证统一编号,考生体育考试和文化课考试的编号一致。其中在城区初中就读的省外考生,2014年要在城区继续报考高中段学校的,由学生填写《2014年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附件3),向毕业学校递交下列资料:(1)父母一方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提供当年度已经通过企业年检或个体工商户验照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父母一方近3年内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3)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根据学生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学籍及上述材料的真实完整性,对照报考条件认真的审查学生是否具有报考高中段学校资格,原件审查后当场返还,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终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报考高中段学校。未取得就读地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在回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时,由原电子学籍所在地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考试如何考?

  2014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等五门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所有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社会政治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学业考试日程安排:6月13日上午:语文(8:30-10:30),下午:社会政治(1:30-3:00),英语(含听力测试)(3:40-5:20)。6月14日上午:数学(8:30-10:30);下午:科学(2:00-4:00)。

  今年市教育局将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网上阅卷实行预阅卷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阅卷结束后,由各地中招办将成绩下达学校,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公布。

  志愿如何填?

  1.学生志愿填报方式由所在地中招办确定。

  2.城区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分2次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学生志愿填报统一网址为:zkzz.nbedu.net.cn/xs.aspx,登录账号为各自的报名序号,密码为各自的身份证后6位(学生登录后及时更改)。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时至6月16日下午17时。考生可在网上填报3类志愿,第一类为自主估分填报2个定向志愿,该批次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3所学校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即某生如填报了3所学校中的一所,就不再允许在该批次中填报另2所学校,其他定向招生学校志愿填报不受限制。第二类为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可在网上另行填报特长对应的1个普高志愿。第三类为面试合格、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的考生,可估分在网上填报志愿,实行优先录取。上述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0日上午8时至6月21日下午17时。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已公布的中考成绩,可在网上填报3类志愿,第一类为普高统一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各普高招生剩余名额,在网上依次填报3个志愿。第二类为职业学校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可分别按序填报5个志愿 (5个专业)。第三类为技工学校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可分别按序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上述3类志愿不得兼报。

  考生填报第一次志愿和第二次志愿后(即分别在6月16日下午17时后和6月21日下午17时后),打印已填报的志愿表报初中学校备案。

  录取如何录?

  1.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要求的,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各县(市)区定向招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2.城区普高录取时,分批次录取,前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才录取下一批次的学生,第一批次为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的定向招生,特长生录取优先。第二批次为统招学生录取,实行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降低3分投档,第三志愿降6分投档。

  3.五年制职业教育大专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通知执行。

  城区高中段录取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根据录取原则统一录取;第二阶段,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办发的分数卡(含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准考证,在市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报市中招办审核备案。

  城区普高与职校、技校的录取纳入统一管理,各类高中段学校在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书面批准、未取得考生档案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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