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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官方解读:2018年济南中考政策

2018-05-10 16:09:20BUTI_SUN

  1.《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 〔2018〕8号)等政策文件,本着负责、严谨、审慎的态度,出台了该《实施意见》。

  2.《实施意见》是如何产生的?

  『答』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精神,我市积极推行多元评价、“分数+等级”招生录取模式,在对以往中考数据进行推演测算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系统内外多层次、多维度富有实效的调研,先后赴教育部推荐的省外先进城市学习考察,最终汇总各方意见形成该《实施意见》,《意见》上报省教育厅后获得高度认可和支持。

  3.  与2017年《实施意见》相比,今年的《实施意见》主要的变化是什么?

  『答』呈现三大主要变化:

  一是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等级+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呈现,最终的终结性评价等级由原来A、B、C、D四个等级变为A、B、C、D、E五个等级。

  二是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呈现分为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以分数评价;等级学科为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新增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学科为考查科目并以等级评价。

  三是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对考生提出特殊等级录取要求,该要求每年可作动态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部分总成绩是多少?

  『答』分数评价部分总分为5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学科含听力测试30分)、体育与健康50分。

  5. 等级评价科目的等级及比例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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