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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实验中学推荐生招生简章

2017-05-16 14:49:29中考网编辑

  2017年山东省实验中学推荐生招生简章

  根据《济南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我校2017年继续招收推荐生。

  一、招生计划

  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7年共招收推荐生93人。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范围: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及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历城初级实验中学、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一中学、高新区遥墙中学符合推荐资格的初中毕业生。

  2.报名条件: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同时,考生必须经初中学校按教育局规定推荐。

  3.报名材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自荐信、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信、学生成长记录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即可)。

  4.报名方式:

  (1)学生个人网上报名:

  各初中学校推荐报考我校的学生,请务必于5月18日12:00前访问山东省实验中学官方网站(www.sdshiyan.cn),点击招生专栏“2017推荐生报名端口”,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正面免冠近照,头像要清晰。

  (2)学校集体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初中学校于5月18日12:00前,将所有推荐生书面材料统一报送至我校本校区教导处(办公楼一层)。由我校招生工作人员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等内容,并确定测试名单。

  请注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与纸质材料的报送两者缺一不可,报考山东省实验中学后,不可兼报其他学校。

  三、准考证发放

  请各初中学校推荐报考并通过初审的同学于5月19日12:00-20:00访问山东省实验中学官方网站(www.sdshiyan.cn),点击招生专栏“2017推荐生报名端口”,打印推荐生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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