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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余杭区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2012-02-17 14:31:27佚名

  核心提示

  日前,余杭区教育局出台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据悉,在总体保持稳定的同时,今年余杭区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略有调整。其中,职业高中今年不再实行提前自主招生,实验中学及文昌高级中学由国有民办高中转为公办普通高中。

  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

  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命题仍由杭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统一组织,所有学科试卷全面接轨杭州主城区,难度系数仍然控制在0.75左右,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政治社会(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等5科,考试安排在年6月中旬进行,体育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中旬,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并计入招生考试总分,共计总分为620分。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优秀”为15%左右,“良好”为20%左右,E控制在5%以内。

  初中学业考试的对象为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具有余杭区常住户口的初中学生(已在余杭区初中借读的非本区户籍的学生原则上需回户口所在地求学,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在余杭区高中借读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借读学校核实并统一报教育局高中教育科审批同意后方能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录取后收费等与余杭户籍考生相同)。

  具有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学生不得报考。

  综合素质评价

  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也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综合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老师评价、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即: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

  高中招生录取

  高中志愿填报及录取方法

  2012年,余杭区高中招生继续分三类:即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考生填报志愿在学业考试成绩揭晓后进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第,确定报考类别和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可以兼报。

  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待成绩公布后填报第一批次志愿即重点普通高中并轨生。第一批次未录取的考生可重新选择学校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填报志愿为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志愿,即公办重点普通高中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含区技校)。杭州市的中专和技校的招生在招生计划指令下达后再另行填报志愿。

  录取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为公办重点普通高中并轨生,第二批为公办重点普通高中择校生和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第三批为职业高中(含区技校)。录取时以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纪录册》作为必备条件,以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根据学生所填报志愿,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不含加分成绩、科学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社会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各级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前置条件为:

  ①要求获得省一级重点普高(余杭高级中学、余杭第二高级中学)保送生资格及省级重点普通高中特长生资格的、要求升入省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等第必须全部合格,且在此基础上再获得2A及2A以上。

  ②要求升入其余各普通高中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等第必须全部合格,且在此基础上再获得1A及1A以上。

  ③除以上学校外,要求升入其余各学校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四大类项目中,必须有两大类合格及以上。

  自主招生与往年有所不同

  在自主招生方面,2012年余杭高级中学继续实行自主招生制度,共自主招生100人(由学校在招生前制定具体方案,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收的学生提前报到、单独编班)。
  2012年,职业高中不再实行提前自主招生。凡需升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并填报志愿。

  杭州英特外国语学校、杭二中树兰实验学校2012年秋季招生采用提前自主招生与参加余杭中考填报志愿录取两种方式,招生对象为初三毕业学生,其中部分招生计划面向余杭学籍考生。提前自主招生的具体方案由学校在招生前制定,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保送生:须统一参加中考 降10分提前录取

  2012年,余杭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余杭高级中学和余杭第二高级中学继续实行保送生制度,其中余杭高级中学为180人,余杭第二高级中学人数为320人。为进一步加强对保送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送名额按1:1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由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和程序确定被保送对象和保送学校,并报教育局批准同意,被确定的保送学生将不得报考杭州高级中学、长河高级中学宏志班、普高各类特长生及余杭中学励志班。被确定的保送学生统一参加中考,根据成绩按保送学校并轨分数线下降10分予以提前录取,未能录取的,则根据成绩和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

  “励志班”学生继续招收

  为帮助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升入高中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2012年余杭区教育局委托余杭中学招收40名励志班学生,励志班学生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免学费、代管费、服装费、床上用品费、住宿费、饮水费,并另发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费。

  科技类、体艺类特长生降50分提前录取

  为鼓励学生发挥个性特长和学校办出特色,继续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收科技类和体艺类特长生制度,招收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各校招生计划人数的1%以内。每位学生只能限报一所高中,名额不作分配,推荐办法见相应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校必须在招生前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被招生学校审核通过的特长生需参加中考,根据成绩按招生学校并轨分数线下降50分予以提前录取,未能录取的,则根据成绩和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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